北京互联网法院内部。
付昌
“说出来” v。第一种情况下的“合作伙伴”
信息网络通信权冲突“声音短而短的视频” v。“小视频耦合”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例。
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信息披露,原告北京微广播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是共享短视频的原始平台。“摇短视频”由合同创建者合法拥有和运营。据称是排他性的:原告已获得排他性的专有权和散布权,以传播信息。
“ 5.”在“摇短视频”平台上发布。
12,“短片(以下简称短片),短片创作者的独立创作” Blackface V“完成”要传达的是,它必须作为中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受到保护。
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了“视频更新和维护下载,安装,操作及相关功能”。.Small“ .Small video”进行促销和推广。
在颤音平台上发布了有关事件的简短视频后,原告没有传播与两名被告拥有并在原告的允许下运作的“小视频”相关的视频,他们下载了提供的服务。
原告认为,未经授权披露第二被告原告将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本案依法提起诉讼,暂停第二被告人的诉讼,并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合理费用5万元。
该案被理解为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上提出的立案申请。
经过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的在线审查,此案被正式接受。
当事人可以通过注册账户实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目前正在调查国内外短片视频产业的法律保护。
这是两个平台之间有关短视频版权的第一个请求。值得注意的问题包括所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界限短,司法系统中的区块链法医存款技术应用。